项目名称 | 三亚市花岗石材料厂三亚市大园建筑用辉绿岩矿(矿种变更)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出版时间 | 202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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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三亚市花岗石材料厂成立于1987年4月2日,并于2019年6月5日重新换证取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2013418802,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住所位于三亚市金鸡岭,法定代表人 陈瑞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花岗石板材、石砖、大理石、建材的装璜材料、片石、碎石、瓷器。 三亚市花岗石材料厂于2012年2月22日依法取得了三亚市大园辉长辉绿岩矿的采矿权,有效期自201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2日,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饰面用辉绿岩;生产规模:58.96万m3/a;矿区面积:0.1385km2;开采深度:+330m至+50m。 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发现,矿区辉绿岩饰面材料荒料率较低。经多年多次试采,只有大型球状的风化剥蚀块体可以形成饰面材料荒料,而实际生产中,矿山产品主要以建筑用碎石为主。其中:矿段Ⅰ矿体饰面材料荒料率为 0,为沥青混凝土用优质材料;矿段Ⅱ矿体经多年多次试采并不能形成饰面石材荒料工业化开采。为此,三亚市花岗石材料厂办理了“三亚市大园辉长辉绿岩矿采矿权”开采矿种变更事务(由饰面用辉绿岩变更为建筑用辉绿岩)。于2020年6月1日重新取得了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20年6月8日至2022年2月22日,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建筑用辉绿岩;生产规模:130万m3/a;矿区面积:0.1385km2;开采深度:+330m至+50m。 企业取得采矿证后,于2020年9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三亚市花岗石材料厂三亚市大园建筑用辉绿岩矿(矿长变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由于矿山开采矿种、生产规模发生了变化,重新更换了采矿许可证,开采方式、生产规模、开采范围、开拓方案、台阶高度、运输方式等皆发生了变化,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范围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8号),其安全设施属于重大变更,安全生产条件也发生重大变化。2020年9月,企业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三亚市花岗石材料厂三亚市大园建筑用辉绿岩矿(矿种变更)变更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经三亚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于2021年1月29日取得三亚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三应急函〔2021〕11号。矿山在取得设计批复后委托江西浩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基建施工,基建工程主要有对矿段Ⅰ进行基建采准工作,完善矿山生产系统及辅助设施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于2021年4月10日基建施工完成,随后矿山进行了一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效果良好,达到预期目的。现委托海南省工业技术发展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
项目负责人 | 吴喜庭 | 报告编制人 | 吴祖淦 |
技术负责人 | 郭新平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潘 涛 |
报告审核人 | 吕诗学 | 技术专家 | |
项目参与人员 | 吴祖淦、庞竞雄 | ||
现场检查人员 | 吴祖淦、吴喜庭 | 现场检查时间 | 2021.4.16 |
现场任务 | 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及资料查阅,并针对现场安全开采现状与建设单位进行了商讨,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对矿山整改后现状进行复查,在确认整改效果达到安全要求后,评价组完成了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 |